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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迁徙对这个世界的居民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他们已经完全适应了这种生活,成为了游牧民。由于中小型部落养殖物只有鸡,所以他们姑且只能算是游民,五百人以上的大型部落才有资格和能力饲养牛羊,成为牧人。
李本和周浩渺按照契约的规定,要为部落服务至少半年。这一次的部落迁移,他们两个便成为了开路先锋。
“真正使唤起来可是毫不客气哦,一上来就给最危险的工作,莫不是要把这一年的成本在半年内都收回去?”
李本没理会周浩渺的废话,仔细观察着周围,新鲜事物总能让他全神贯注。
这是一片历经千年的遗迹,是大破灭之后的人们试图重新建立秩序的妥协性产物——湮灭之城。
为什么说是妥协性产物?
这一点从其与之前见过的宏伟高科技城市遗迹的两种截然不同的风貌上可见一斑。
这个地方充斥的不是各种金属复合材料,而是巨人般的苍白骸骨和早已干涸枯败的黑色血肉、皮肤脂肪。
城市以血与骨交织建立。
他们从过去的历史记载中得知,曾今数百亿的人口锐减至不足五十亿后,大多数人类意识到,过去的科技再也无法拯救自己,于是在向混沌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发展出许多不同的分支。
共生者就是其中之一。与现在的混沌猎人需要各种选拔、训练、祭祀、仪式等繁复苛刻的培养过程不同,所谓共生者,是任何人都能获得混沌力量的存在。
人们找到了一种受混沌力量影响而产生的寄生生命体——耻辱虫,培养这种生命体,让其寄宿在自己身上,这就是唯一的条件。
而代价就是——放弃为人。
受到寄生的人类在外观上将会变得无比奇特,甚至说是恐怖。
其特点一是失去皮肤和毛发,将自身的脂肪和肌肉纤维暴露在外。
二是口鼻眼耳异化,整个面部被一层透明而坚韧的粘膜包覆,里面会充满一种类似羊水的无色液体,再也不需要呼吸,眼球失去瞳孔,完全变白,但似乎还有视力。
三是外骨骼生长,身体内的部分骨骼长出体外,成为盔甲或刀刃。
四是失去性别。
完成这些异变之后,很难再说这种生物是人类了。
唯一相同的地方是灵魂,作为人的意识和意志都会得到保留,这点与现在的混沌猎人一般无二。
付出代价的共生者们得到的力量非常强大,在个体智慧上也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这样的存在完全有能力在混沌生物横行的世界中存活下去,于是越来越多不甘死亡的人成为了共生者,他们聚集在一起,走上一条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建立了一个个城市,这些城市被称为湮灭之城。
一开始,湮灭之城欢迎正常人类的到来,会为他们提供庇护,因为不少共生者是为了保护家人才放弃了人类的身体。那段时间,共生者们受到人类的爱戴和尊敬,成为共生者,被视为荣耀。
然而好景不长,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怪物一样的共生者,也不是所有带着人类意识的共生者都有足够坚韧的心灵去每日面对自己的丑陋与恐怖。寄生生命体的“耻辱虫”之名也是自那时某些人的言语蔑称中而来。
灾祸开始于一个决定——共生克隆人的使用。
利用克隆手段,使克隆人婴儿一开始就被寄生,作为被奴役的工具而成长、使用。制作“基因崩解药剂”,埋入克隆体的颈部脊髓,出现反抗等异常情况就会立刻引爆,使其在药剂作用下分解为各类构成生命的基础有机物。
于是共生者的地位直线下降,成为人人唾弃的存在,他们再也不被看作人,而他们也从没认为自己是人。
傲慢成了人类毁灭的根源。
共生者比人类强大、比人类聪明,人类依靠共生者的庇护才能存活,可却奴役着共生者。
这是不符合秩序规则的混沌现象。
第一个反抗的共生者很快出现,人们炸碎了他的脊柱,药剂渗透了他每个细胞内的基因。初时,正如人们所预想的那样,共生者的血肉开始像蜡烛一样溶化,骨骼变得比干燥的碎土还要脆弱,在痛苦、愤怒的嘶吼中,最终裂解为一滩令人作呕的粘液。
人们唾弃他,往粘液上吐口水、撒尿,活像见了腐肉的苍蝇,绕着无意识的战士尸体得意洋洋地嗡嗡叫,自以为伟大。
令这些人没想到的是,共生者强大的关键——耻辱虫并没有死去。在一群人惊愕、怀疑、慌乱的视线中,那滩粘液快速地重新聚拢,使共生者重生。
这一次,没人能挡住他。
觉醒的共生者们,没有杀光人类,而是将人类作为他们发展的垫脚石、实验室的小白鼠,刻意圈养他们。有时为了娱乐,还会抽取一些人类为他们植入耻辱虫,将他们投入竞技场互相厮杀。这样的人被称为耻辱者,在完成取悦共生者的任务后,就被扔进高温熔炉中烧死,由于强大的生命力,死前的惨叫也会成为共生者的另一道精神小菜。
自此,人类与共生者、与湮灭之城,彻底分道扬镳,成为死敌。
当然,眼下共生者们已经毁灭了。毁灭的具体原因不清楚,根据一些人的调查,推测是某种实验事故导致的。
“这个地方的混沌侵蚀度比较高,从这边借道会有一些风险。”李本根据自己的感知判断道。
“也就那样吧,还没有弗拉明巢穴那附近来得有压迫力,从这快速通过应该没什么问题,这种路又不是头一次走。绕路的话也不清楚会碰上什么样的情况。”周浩渺说。
土地被黑色物质覆盖,他们就像是站在动物尸体上一样,脚下触感反馈,干硬中又带有一丝丝微弱的弹性。
李本情不自禁去触碰那些巨型白骨,敲敲打打,发现其坚实程度远超正常动物,可能比自己的剑还要强韧。他又从地上捡起一小块碎骨,根据其重量和体积判断密度,粗略的计算结果竟然超过30克每立方厘米,这已经大大超越了他已知密度最大的金属锇。
根据自己了解到的,眼前的这座湮灭之城其实不过是主城的外支小镇,那些由骨头和血肉建成的房屋最高大的也就百来米,单论气势肯定不如曾经的科技城。不过这诡异的气氛却是头一次感受。
“这不像是一座城市,我们更像来到了某个巨大生物的体内,走在他的血管里,这种感觉很不好。”李本说。
“你这么一说让我也觉得很不舒服,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见到什么奇怪的东西,怎么办?就这么回去吗?”周浩渺说。
“进去看看吧。”
“不是吧?你要进那些房子里?不是房子,是进那些大肉块里?我们借道又不用走那边,只要在外头过就行了。干嘛?你是科学家吗?”
“你难道就不好奇?”
“好奇归好奇,主要是没有这个必要,在外面就这么瘆的慌,里面只怕更让人恶心。”
“那你先回去报告情况吧,我一个人去看看,你们过来的时候,我差不多也出来了。”
“你要是碰上危险怎么办?”
“那就是安德烈的事情了。”
“那好吧,你加油,我先撤了。”
熟悉李本个性与能力的小周干脆地回去报告情况,只留他一人向这座遗迹发出疑问。
这里说是血肉与骨骼交织筑城,其实也还有金属存在,不过大多被丰厚的肌肉纤维包裹,故而看不出罢了。李本就是通过一个残破的金属门进入了城市内部。
当周浩渺和部落的队伍到来时,如他先前所说的,自己已经在路上等着了。
但是带队的人却不敢靠近他,因为他身边多了一个生物,那个在历史记载中本该消逝的共生者。
“该死,这是什么情况?”杰弗里问周浩渺。
“我也不知道啊,我过去看看吧?”
“别轻举妄动!”
“没关系,让他去。”本该待在队伍中央的先知走到了队伍前头说。
作为一个部落拨开迷雾,指导人们前进生路的先知,安德烈无疑就是部落的首领,他的话就是最高的指令。
共生者坐在地上,双膝抱着蜷起的双腿,将头深深埋入其中,似乎不敢面对这个世界。